“吸毒记录封存”条款及其引发的网络抗议

【2025年12月2日讯】11月27日,兵团女子强戒所的抖音账号“兵团禁毒”发布了一条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新规的视频,声称自2026年1月1日起,包括吸毒在内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公开。南通市文旅局旗下的抖音账号“南通文旅”在视频下留言称“哪位少爷吸了”,引发了中国大陆新一轮互联网舆情。

事件时间线梳理

“兵团禁毒”发布的视频原文如下:

2026年新规 吸毒记录可以封存
自2026年1月1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新规 所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包括吸毒记录)应当予以封存 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公开 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可依法查询 且查询单位需对记录保密

“南通文旅”这一天的抖音粉丝数约为35万,在次日就暴增至400万。“兵团禁毒”很快删除了该条短片并关闭了其他视频的评论功能,各条视频空有点赞,评论寥寥无几。南通文旅同样关闭了所有视频的评论功能,其发布的最新一条视频点赞量达到200万以上,数据明显偏高。“群众的不满从不是空穴来风”“人民群众对此依旧表示‘零容忍’‘禁毒寸步不让’”,这是济南日报对这条法规与网友的看法的公开报道;云南日报、淄博文旅、浙江文旅、广元文旅、临沧文旅、都安文旅、新昌文旅……越来越多有官方背景的账号在这个节骨眼纷纷发布涉及禁毒、抗争等主题的视频,不禁引发人们的联想。

12月1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开始报道此事,并解释“封存吸毒记录”的行为针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而非走私、贩卖毒品等犯罪行为,目的是为曾受到治安处罚的800多万人摆脱终身标签,使他们有机会能重新开始。此类违法行为留存在公安系统中、未被彻底删除,而针对网约车司机、幼师、保安等行业的法定监管行为不受影响。“吸毒记录封存”的相关立法是怎么出现的?

有“小刑法”之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颁布于2005年。2023年9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进行初次审议。修订草案第一百三十六条如下:

对违反治安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这时,行政违法封存制度还只适用于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涉毒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也更严厉了。例如,新增了以下条款:

聚众、组织吸食、注射毒品的,对首要分子、组织者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六个月至一年内不得进入娱乐场所、不得擅自接触涉及毒品违法犯罪人员。违反规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司法部部长贺荣对此说明如下:

(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一是对涉及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明确规定从重处罚。二是规定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可以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三是增加对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记录封存制度的规定。

会后,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征求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的意见。2024年6月25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其中在当时引发争议的“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等表述得到修改,未见涉及封存制度的意见。这个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一百三十五条中对未成年人封存制度的规定与第一次的修订草案相同。

2024年7月18日,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坚持正确人权观,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依法查处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犯罪行为。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2025年6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发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4月1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修订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6月16日,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进行了审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修订草案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地方、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提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治安违法记录也应予以封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上述意见。……修订草案充分吸收了各方面意见,已经比较成熟,建议尽快通过。与会人员还对修订草案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有的意见已经采纳。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已按上述意见作了修改,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次审议稿没有征求公众意见。2025年6月27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原先的未成年人违法封存的条款已经修改为:

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同日,习近平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至此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最终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涉毒条款(第八十三至八十七条)相较最初的修正案略有减轻,但相较于2005年的版本依然更为严厉。假如真有为自己谋求特权的“少爷”,这位“少爷”大概不会通过立法的手段来干预,因为等的时间确实会有一些长。舆情引发的讨论与抗争

抛开“少爷”不谈,单是封存制度本身就引发了社交媒体上一定规模的讨论。鸦片在中国人民的历史上刻下了一道难以磨灭的伤痕,几十年以来经过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远离毒品”的观念深入人心,而对于美、泰等部分地区推行大麻合法化的政策,人们也会深表遗憾。在这里,任何涉及“毒品非罪化”的尝试都会引发极大的反对声浪,这也是点燃此次舆情的关键所在。

沈逸对此提出了强烈的质疑。在一些欧美发达国家,吸毒记录封存往往意味着毒品消费合法化的起点,他怀疑这一法案的通过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别有用心的人在立法程序上动了手脚。央视等媒体强调“轻微行政违法记录为社会海量的违法人员造成了不便”,但吸毒这类违法行为的程度相较常见的打架斗殴等行为要严重得多,因此应当区别对待,通过建立分级制度使封存机制更加完善。

网民对行政违法封存制度产生了强烈的反对情绪,社会各界的立场出了奇地一致。打开官方媒体对国家禁毒政策的宣传视频,可以看到满屏“拒绝封存”的弹幕;抵制这一政策的声浪出现在了各个社交媒体的评论区:“试一次也没关系,反正会封存没有谁知道,这样的法条通过后就是给吸毒开了口子”“凭什么他们一句我错了,就能和我一样清清白白”“法不能向不法让步!铭记虎门销烟,远离毒品,致敬缉毒警察!”“我们要的是寸步不让的立场!”……这些声音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共鸣,任凭官方一再强调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立场,反对为吸毒行为“减压”的声音没有变。有的民众开始尝试让有关部门听到自己的声音,向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国政府网等渠道反映意见,自K签证以来的新一轮参政热潮形成了。

这样的法律最终的结局如何呢?大概有以下几种可能:

  1. 修正案得到通过,有相关争议的法律暂缓执行,或者更健全的、区分不同违法行为的相关法规得到了完善。
  2. 立法程序就此告一段落。轻微违法记录封存了起来,但有关部门依旧能比较轻松地获取到涉毒人员的信息,高压禁毒的环境没有变。
  3. 吸毒记录封存制度最终成为了中国毒品合法化的开端。

一些国家近年发生的现象告诉我们,用毒品不可逆转地毁掉一个社会只需一代人的努力。这片土地上的人民不希望看到这一幕。

消息来源

杖雍皓

计算机科学学习者和全栈开发者

Related Posts

救不救房企巨头万科 中国官方陷两难
  • 2 1 月, 2026

万科上个月获宽限至今年1月的57亿元人民币债务,再加上原本今年到期的124亿元债务,仅靠深铁“输血”已难以覆盖。

Read more

Continue reading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